法律要为商会稳健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深圳潮青商会召开法工委2024年首次会议
新闻来源:深圳潮青商会宣传部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6日 我要分享
2024年2月5日,深圳市潮汕青年商会(以下简称“深圳潮青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2024年首次会议在南山海岸大厦召开。与会成员干劲十足、出谋献策、畅所欲言,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不同行业的案例,交流分享经验,围绕法律如何为潮青商会稳健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服务进行了深入探讨。
深圳潮青商会驻会会长、党委书记黄坚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商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法工委主席林泽练,汕头大学党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陈映林,商会副监事长陈晓阳律师,法工委执行主席林李辉律师,执行主席李署敏律师,理事吴乐佳律师,理事罗燕珊律师,理事吴旺根律师,理事刘群敏律师,理事肖伟东律师,理事廖永彬律师,理事吴南辉律师,理事柯东洲律师,理事黄鹏森律师,理事郑鑫城律师,理事张小婉律师,理事林越策律师,常务副秘书长林育新和副秘书长郑娟等出席会议。林泽练主持会议。
黄坚泰介绍,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为商会的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潮青商会成立伊始,以李奕标为会长的理(监)事会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将法工委作为重要的工委会之一,推动成立了法工委,委任执行会长黄大卫担任主席,林李辉律师为执行主席,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法律讲座以及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法工委与咨询决策委员会、党(纪)委、监事会等紧密合作,为商会的稳健创新发展做出了贡献。
黄坚泰指出,第三届理(监)事会就职后,李奕标创会会长、黄德林会长把法工委的活动列入重要议程。委任商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泽练担任法工委主席,林李辉律师为执行主席,增补李署敏律师为执行主席,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继续吸收优秀律师加入法工委,积极探讨青年社团法律创新服务模式。
林泽练主席表示,法工委现拥有40多名律师,是商会重要的工作委员会之一,我们要继续探索法律助力社团创新发展的新模式,以打造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平台为目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商会和会员企业发展赋能,将深圳潮青商会法工委这块金字招牌打得更响亮,提升商会平台价值和影响力,推动推进商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气氛和谐热烈,探讨内容丰富详实,与会成员互动积极,思维活跃。
陈映林老师就如何做好工作计划问题分享了三点思考与建议:第一,需要战略思维。一是从想做、该做、能做三个角度进行策划筛选;二是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亮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工作持续发展。第二,提倡实施中国式管理模式。一是遵循“拥天时、知地利、晓人和”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二是管理流程采用辨势、明道、优术、利器、乐果;三是可以利用目标、计划、执行、检查、改进的管理工具。第三,树立成人达己的共拼共享共赢的工作理念,多立功德。一是认真履行自身责任,常怀感恩之心,行奉献之举,做到“自强、他强、大家强”;二是发挥磁场效应,释放正能量;三是提升高效执行力、卓越领导力和团队精神。
林泽练(左)、陈映林(右)
陈晓阳律师表示,商会法工委背后是1200多家会员企业,有自己发展模式和特点。十年来,法工委一直护航商会健康发展,起到了“压舱石”的作用。未来,法工委还可以在为商会和会员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拓宽服务范围,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人脉资源为商会和会员发展出谋献策,做商会的“智囊团”。此外,法工委要借助商会身处粤港澳大湾区的便利和国际潮青的资源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打响法工委品牌。
陈晓阳(左);林李辉(右)
林李辉律师表示,新一届法工委可以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商会成员的法律意识。随着《民法典合同篇解释》、《刑法修正案(十二)》、新《公司法》等诸多法律的陆续实施,很多和企业家息息相关的法律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法工委有必要进一步对商会成员加大普法力度宣传:一是可以通过拜访商会成员企业的形式定期开展法律沙龙;二是可以和公益性组织合作,定期开展公益普法活动,提高商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李署敏(左);吴乐佳(右)
罗燕珊律师表示,法工委原有的潮青大讲堂的活动值得继续坚持开展,每位律师都轮流为会员提供普法授课,提高商会会员企业的法治意识,真正发挥律师在企业和个人的法律风险防范及维权方面的作用;同时可探讨具有潮青特色的工作模式,并落地开展;深入潮青会员企业联动,优先满足商会及会员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此外,法工委内部可做专业分工,既有“全科医生”可解决大家日常遇到的小问题,也有“主刀医生”可解决疑难杂症。
罗燕珊(左);吴旺根(右)
吴旺根律师介绍,他带领的律师团队经办的两个典型案例获评2022年度深圳市律师业务典型案例,分别是追缴股东出资纠纷、侵害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两个案例的案情介绍和启发意义已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和福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微信公众号展播。他建议法工委可将一些经典案例改编后在商会公众号等渠道展播,让更多会员和企业家观看,汲取案例的精髓和经验教训,减少甚至避免类似法律风险发生。例如新《公司法》的条文较之前有很多重大修改,将于2024年7月1日施行,法工委可结合最新案例,对新《公司法》重要的修改条文进行解读,以案说法,帮助会员企业规避有关法律风险,避免踩坑。
肖伟东(左);廖永彬(右)
廖永彬律师认为,信赖是律师与客户最基础、最重要的关系。在潮青商会的平台上,会员都是潮汕人,有天然的信任感。因此,我们作为潮青法工委的一员,要更加爱惜潮青法工委的羽毛,为潮青法工委口碑添砖加瓦,做到诚信、专业执业,完全站在会员合法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虑;法工委成员要加强交流,知晓彼此专业,熟络感情,建立信任感,为彼此合作建立基础;对于潮青会员的收费要体现服务价值和优势。
吴南辉(左);柯东洲(右)
郑鑫城律师提出,法工委一是可以在举办法律大讲堂后一周内进行企业走访活动,提升商会律师与商会会员企业之间互动的效率、熟悉程度和信任度;二是法律大讲堂邀请的听众可以是商会会员,也可以是会员所属企业的法务或相关高管(如劳动法讲座可以是人力资源部经理),这样能提升会员企业普法效率;三是法律大讲堂可以分行业领域进行开展,比如房地产、建设工程、大健康、电子信息、不良资产等主题。
黄鹏森(左);郑鑫城(右)
张小婉律师提出,一是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律师信息库、增加走访、增加法律专题讲座等模式为会员提供多方面服务;二是由于我们多数成员对国际潮青了解不够深入,若要实现与国际平台接轨,我们亟需一个既了解国内、国际法律,又能协调相关法律人员的专业人员或团队来进行对接,链接相关资源,这是法工委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重要主题。
张小婉(左);林越策(右)
李署敏律师、吴乐佳律师、肖伟东律师、吴南辉律师、柯东洲律师、黄鹏森律师、林越策律师等也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提出多项建设性建议。他们认为,深圳潮青商会成员均为青年群体,需要策划出更多创新性、符合年轻群体特性的活动内容;此外,法工委成员要塑造出更接地气、实干担当的形象,打破以往人们对律师群体的刻板严肃印象,要设身处地为会员着想,让专业更有深度、让服务更有温度。